贷后管理不审慎 四川渠县农商行遭罚30万 3人被警告
时间 • 2025-12-04 19:21:23
万元
审慎
3月29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了几起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四川渠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警告、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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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这四起处罚决定是在今年3月5日由银保监会达州监管分局开出的。通报显示,渠县农村商业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郑平、杨晓东、雷蕾三人因对四川达州渠县农商行贷后管理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均受到警告,并被分别罚款7万元、6.5万元和6万元。
来自天眼查的信息,渠县农商行的前身为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约为37295万元,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等,陈子华为法人代表。
红星新闻记者杨斌
编辑龚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