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 保持原有待遇水平
时间 • 2025-11-28 2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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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这支队伍之后将会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
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消防救援衔条例。而在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消防救援人员仍然保持原有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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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消防救援队伍转制后,如何保持这支队伍的职业荣誉?对此,尚勇表示,中央改革方案专门明确,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根据中央改革的部署,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作为综合性常备的应急骨干力量,定位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下一步,要为这支队伍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专门的表彰奖励制度。消防救援人员仍然保持原有的待遇水平,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等等。
那么消防救援衔的授予范围包括哪些?今后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是否有考虑纳入授衔范围?
尚勇称,刚通过的消防救援衔条例明确,消防救援衔授予的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在职人员。目前,授衔范围主要是原公安消防和武警森林两支部队的转制人员。为了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统一领导指挥,消防救援总监衔授予应急管理部正职。下一步根据需要,对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救援力量择优整合,经中央批准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可以纳入授衔范围。
“地方专职消防队伍,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尚勇说,应急管理部对这支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正在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主要的举措和目的是规范管理、保障待遇、稳定队伍、提高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