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错过收费站强行变道,发生事故后还跑到行车道内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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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上午9时许,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楼房沟处,一辆轿车因错过出高速出口的最佳时机,于是急刹降速并紧急变道,结果后方一辆小货车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不仅如此,几名当事人更是在事故发生后,站在车行道上理论。目前,两名司机因发生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现场被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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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93成渝环线高速重庆往遂宁方向原楼房沟收费站附近,有一小货车跟一小车发生碰撞事故。接警后,正在路面巡逻的民警袁振西与同事一道前往处置。
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和一辆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行车道内,从现场痕迹及车辆位置,民警当即就怀疑这是一起因错过高速路口强行变更车道引起的事故。
更让民警感到后怕的是,几位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不但没有撤离现场,反而站在行车道内大声理论,不少过往司机行至该路段时,纷纷急刹,走起了S型路线,从两车之间的空隙穿过。过往车辆在避让两个事故车辆时,险些发生事故,现场也是刹车声不断。
随即,民警照相取证后,紧急让当事人各上各车,然后带离现场至安全区域处理。
经调查,2月1日早上,徐某驾驶轿车带着妻子、老母亲从重庆出发前往成都儿子家中,快到楼房沟收费站时,徐某没注意到收费站出口,发现时已错过出收费站的最佳时机。
于是,他连忙踩刹车紧急降速,同强行变更车道。这时,从后方高速行驶过来的轻型货车闪避不急,直接撞到了轿车的左侧车身,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车驾乘人员只是轻微擦伤。
事故发生后,想到自己车是新车且驾车几十年来从没发生过事故,加之老母亲受到惊吓,一时气不过的徐某便干脆将车停在行车道内,与后车驾驶员理论起来。全然忘了是在高速公路,全然忘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危。
随后,民警对轿车驾驶员徐某、轻型货车驾驶员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徐某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后未撤离现场给予300元顶格处罚,对蒋某发生事故后未撤离现场的行为给予200元顶格处罚。
对此,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非儿戏,错过收费站口可以选择在下一收费站下高速,切莫占用导流线甚至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高速公路;此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如果车辆还能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该马上将车开到安全地带,比如高速服务区、港湾式停车带,或者直接开下高速收费站。如果车辆损毁严重,无法移动,就要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提示灯,拉起手刹,同时车上人员应该马上撤到高速护栏外,远离事故现场。
杜思余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