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1386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时间 • 2025-12-02 00:13:39
扶贫
贫困

听全文约8分钟

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提到2018年,全国有1386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预计有280个左右的贫困县摘帽。

2018年预计全国有280个左右的贫困县摘帽

《报告》提到,2018年,全国有1386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预计有280个左右的贫困县摘帽。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个百分点。据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2018年达到1061亿元。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30%以上,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大幅增长,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已超过1000亿元。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成为新的重要渠道,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扶贫小额贷款不断增加,证券业、保险业、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2018年,新增扶贫小额贷款1000多亿元,全国贫困县省域内流转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5万亩实现收益约500亿元,99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263个贫困县,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达74个。

四川在民族地区52个县推进“一村一幼”建设

在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方面,《报告》提到,全国已有2075个县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受助范围已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海南省加强了失学辍学发现和劝返工作,杜绝简单地用资助政策替代入学保障。四川省在民族地区52个县推进“一村一幼”建设,在民族地区推进15年免费教育,在凉山州开展了“学前学会普通话”试点。而在落实健康扶贫政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方面,目前,我国已全面建成了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网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不断完善,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保险比例已提高到80%以上,所有贫困县已基本实现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个。2018年已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对“白天迎检晚上填表”等问题制定针对性对策

报告提到,党中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面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政策举措的落实。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针对目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一人干活、多人指导检查”“白天迎检、晚上填表、插空干扶贫”等问题,制定了精准发力、针对性强的对策措施。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对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在官方网站开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先后两次集中曝光44起典型案例,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形成了警示震慑的强大效应。

报告称,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冲刺期,剩下的都是一些贫中之贫、难中之难,虽然贫困的绝对人口在减少,但脱贫攻坚的任务仍然很重,难度在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国还有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约400个贫困县,近3万个贫困村,数量仍然不少,且尚未脱贫人口中,长期患病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比例高,且越往后比例会越高,这部分人中很多需要依靠财政兜底才能实现稳定脱贫,保障性扶贫特别是财政兜底的压力越来越大。

调研组发现有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借给龙头企业

《报告》指出,调研组发现,各地在扶贫资金使用中的精准度仍有待加强。广东反映,有的地方对社会扶贫资金管理滞后,资金使用不合规。而金融扶贫政策仍需完善。有的地方扶贫小额贷款用途监管不严,未能有效助推产业发展。如调研组在山西、青海等省发现存在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借给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使用的情况。

《报告》还指出,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地方基层干部在贫困户识别和帮扶过程中仍存在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资金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意见强烈。当前,各省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算账脱贫、突击脱贫甚至虚假脱贫现象,同时“等待观望”、“应退不退”等苗头性问题渐显,“急躁症”和“拖延症”并发。

应采用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不合理增长

《报告》指出,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要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好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要保障乡镇、村卫生室常用药品供给,加强药品监管,采用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有效发挥保障功能,尽量减少负面效应。同时,要着力建立长效的因病返贫预防机制,解决好2020年后看病费用、技术、人才等一系列要素的补充问题。

《报告》还提到,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正向激励作用;对尚有劳动能力却无所作为的贫困群众应减少资金和物质的直接给予,着力引导其增强脱贫的参与性和能动性;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不良现象,要因户施策教育惩戒。而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明确“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具体要求,稳定后续帮扶政策措施,防止运动式脱贫、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再次返贫。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北京报道编辑包程立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