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获刑23年!两镇干部当保护伞,强收弃土费的涉黑团伙二审判了

时间 • 2025-12-01 01:57:22
组织
被告人
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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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四川内江白马镇,有一伙人利用镇政府管理的弃土场,采取拦车、阻工、扣车、打人等方式强行收取弃土费,社会影响恶劣。此前,在这一涉黑团伙背后充当保护伞的两名时任镇干部获刑。公开裁判文书披露,两人为“涉黑”团伙制作白马镇政府联合执法工作证,导致“涉黑”团伙以镇政府名义实施多起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红星新闻4月30日曾作报道:涉黑团伙阻工打人强收50多万弃土费,四川两镇干部充当保护伞获刑)。6月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涉黑团伙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此之前,一审法院判处苏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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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庭审现场图据内江中院

一审:24人涉黑团伙主犯获刑23年

今年1月21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苏成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宋文俊、官忠彬、李荣鹏强迫交易一案。

据市中区法院公开消息,2010年以来,苏成、苏刚借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开发建设之机,插足白马镇工程建筑领域,纠集罗现康等社会闲散人员涉足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非法敛财。

2012年至2017年,苏成带领、指使李骏、罗现康等人多次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牟取非法利益。2013年至2018年8月,苏成承包白马镇综合农贸市场,指使何宗光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实施心理强制,在农贸市场内外强行收取管理费、摊位费,帮助官忠彬、宋文俊控制生猪屠宰交易市场,牟取非法利益。

2015年至2017年,苏成带领、指使苏祥波、刘杰等人强迫白马镇工程承建方将弃土倾倒至苏成承包的白马镇弃土场,敲诈勒索工程承建方,并在白马镇映江庭小区强迫业主购买河沙等装修材料,实施非法敛财。苏成、苏刚等人还先后成立了内江市中区苏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宗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该组织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苏成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约,约束组织成员,违者予以处罚。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苏成、苏刚等人逐步扩大名声和影响,在社会上逞强立威,并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用于维系组织的犯罪活动及该组织的生存发展,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苏成为组织者、领导者,苏刚、钟家远、何宗光、苏祥波、刘杰为骨干成员,其余18名被告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此,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苏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1日下午4时,受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苏成组织、领导的24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二审宣判。

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原公诉机关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苏成作为组织者、领导者,从2010年以来,不断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充实力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苏刚等24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实施了8起违法活动、62起犯罪活动,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9个罪。

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2020年1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后,苏成、苏刚等18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的认定、量刑情节的认定及考量等问题,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经过审阅卷宗材料,审查上诉人的上诉状,讯问了各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经认真评议,一致认为:18名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均不能成立。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各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时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累犯、自首、坦白等情节,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为此,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江市首起审判生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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