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表彰,四川这7个单位、11位个人获此殊荣
时间 • 2025-11-22 1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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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迎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表彰。
据悉,截至2020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功典范。
为进一步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首都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杜琪方等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四川共有7个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获得表彰,分别是:
先进集体(7个)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四川民族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先进个人(11个)汪万凤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妇女联合会主席周作明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胡秀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副校长漆英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正高级讲师鲁华凉山彝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王韦皓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刘雯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刘瑾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科长王梦颖宜宾市第三中学校教师李建军乐至县东山镇镇长祝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保障处处长
红星新闻记者李宇欣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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